首页 > 招标采购 > 【2023】9-1地块项目临时用电施工 招标信息 >
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需确定【2023】9-1地块项目临时用电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司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3】9-1地块项目临时用电施工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2023】9-1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鼓楼路西侧,康居路北侧。施工招标范围:从10kV杨野144线野徐中路北支线01#杆支接,向西新架6档线,新建一台400KVA变压器临时用电施工及后期拆除移运施工(详见供电局批复方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15日历天;
(3)招标控制价:262288.47元;
(4)拟采用合同类型:固定单价;
(5)付款方式:工程实施完成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送电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在临时用电设施拆除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付清。(所有工程款均不计利息)
3.招标方式:公司官网
4.招标人: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不得有在建工程;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202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太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09599
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