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将“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10#201-202、13#107-117、14#118-119门面房,人才公寓10个停车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租赁价值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太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部分门面房、停车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评估。本项目组织专业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与测量,房产建筑面积详见评估报告。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太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二)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众泰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泰州00084
估价人员:郑小强(4420190172) 陈春连(4420200248)
(三)评估目的
对估价委托人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10#201-202、13#107-117、14#118-119门面房,人才公寓10个停车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租赁权进行评估,为估价委托人确定房产年租赁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遵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估价标准,根据估价目的,按照估价原则,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在价值时日2025年1月08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在估价对象满足本次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年租赁价值,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15061095973(李女士)
公示期:202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
附件: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4号 人才公寓停车位房地产估价报告(1).pdf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2号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3号 人才公寓门面房房地产估价报告.pdf